第三届中国国际数字告示及多元大屏幕技术展览会
日期:2011-03-21~2011-03-22
交参展费用不予退还。◆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须将银行汇款单传真或邮寄往组委会,以便核查。组委会收到款项后,发票一周内寄出。◆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10年12月30日前寄《参展手册》给参展商。◆本届展览会的组织单位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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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