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光电展览会
日期:2011-07-20~2011-07-22
单位。
③展位确定后,参展企业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展费的50%或全款汇入组委会账户,否则,承办单位不予保留参展申请所确认的展位,余款在6月10日前汇出。
④参展企业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所交订金概不退还。
⑤组委会将于展前一个月将参展商手册寄给参展单位。
⑥大会会刊将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企业简介(200字内)。
【高水准的行业研讨会】 《20000元场 可自带主题》
展览会期间主办单位将组织多场技术交流会,以开展国际技术、经贸交流,宣传、介绍产品。各单位均可报名申请举办,请自定交流主题,并与参展报名表一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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