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十一五”期间国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毫无疑问,佛山照明、雪莱特作为“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中标企业,是直接的受益者。这也同样有利于提升我市节能照明行业在全国的强势地位。随着佛山照明继续领先全国,以及欧司朗与雪莱特等一批实力雄厚的企业逐步壮大,其示范作用也会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促使照明产业朝着规模化集群化转型。
据测算,按照中国照明的用电约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2%计算,如果把现有普通白炽灯全部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三峡电站的年发电量。虽然暂时还不能具体测算,这将对相关公司产生多大影响。但毫无疑问,在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国策的今天,节能照明行业对国家能源安排的战略意义日益突出,国家政策将对行业的未来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也可为我市节能照明企业品牌下一步的动作创造良好契机。
佛山众多本土企业中,不乏企业在节能产品生产制造方面有着强大的品牌优势和技术实力,包括佛山照明、美的电器等企业也都入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但是一些企业反映地方推行节能采购的实际效果并不是很理想。那么我们的地方政府能否也在推广这一项目上继续解放思想、有所作为呢?能否在政府节能采购、社会节能推广方面,也给予这些本土品牌企业更多的机会?倘能如此,无疑有利于本土区域产业、区域品牌的培育和壮大,也利于引导我市全社会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