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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5点30分,公司篮球队带领公司全体员工驾车前往苏州独墅湖旁的东南大学进行比赛,此次比赛正式拉开了公司企业文化系列活动之篮球友谊赛的序幕。
发布时间:2011-01-07        浏览次数:174        返回列表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能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千家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我们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评价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参加2009年考核的千家企业共901家,其中873家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占96.89%;28家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占3.11%;2009年共实现节能量2925万吨标准煤。
“十一五”前四年,千家企业共实现节能量13220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132.20%。其中完成或超额完成的635家,占70.48%;完成80%—100%以内的181家,占20.09%;完成60%—80%以内的36家,占4.00%;完成40%—60%以内的24家,占2.66%;完成40%以下的25家,占2.77%。
二、考核结果
通过对千家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分,901家企业中,568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63.04%;288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31.96%;17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1.89%;28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3.11%。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对千家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结果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是要求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限期整改;二是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三是对其年内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